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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中国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节暨Vasaloppet国际滑雪节总冠名招商方案
作者:佚名 时间:2004-3-5 字体:[大] [中] [小]
一、冠名企业要求
1.冠名企业应是在国际或国内具有知名度的大型企业;
2.冠名企业产品必须适合大型活动宣传;
3.冠名企业需提供企业宣传资料(光盘、文字、图册)。
二、冠名方式
X X X2004中国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节暨Vasaloppet国际滑雪节。
三、冠名回报
(一)荣誉回报
1.邀请冠名企业领导出席国家及省、市领导出席的冰雪旅游节各项仪式,并在开幕式上讲话;
2.聘请冠名企业领导为长春市人民政府顾问、组委会成员;
3.授予冠名企业冰雪旅游节功勋单位,并为冠名企业打造金牌一面;
4.授予冠名企业产品为冰雪旅游节唯一指定产品;
5.在冰雪旅游节各项活动主持稿中对冠名企业给予鸣谢。
(二)媒体回报
6.在北京召开“两节”新闻发布会,邀请冠名企业领导出席;
7.在长春电视台、长春日报、长春人民广播电台、人民广场计时牌为冠名企业设倒计时版,倒计时时间自2003年12月3日起至2004年1月3日止;
8.邀请吉林电视台、长春电视台、吉林日报、新文化报、城市晚报、东亚经贸新闻、吉林人民广播电台、长春人民广播电台等二十余家媒体召开冠名企业新闻发布会,并进行宣传推介;
9.在开幕式及各项活动宣传中,主标题均以“XXX2004中国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节暨Vasaloppet国际滑雪节”为统一宣传口径。包括宣传品、印刷品、电视、广播、报纸、互联网等媒体,持续时间长达100余天(注:10月份之前取得冠名权的企业);
10.长春电视台、长春人民广播电台为冠名企业播放专题新闻;
11.在长春旅游网站为冠名企业制作网页进行宣传,宣传时间100天;
12.中央电视台五套、吉林电视台文体频道将对冰雪节、滑雪节开幕式进行直录播。
(三)场地回报
13.拥有开幕式主背景独家广告发布权;
14.开幕式现场悬垂冠名企业巨幔2幅,空飘球20个;
15.开幕式现场制作冠名企业标识或产品标识雪雕建筑2座;
16.滑雪赛事期间,为冠名企业设立200米赛道广告牌,并在起终点中英文前添加冠名企业及标识;
17.冰雪旅游节周边搭建休闲、饮食场所均统一加冠名企业标识;
18.50公里赛道中途设4处冠名企业产品展示台;
19.在净月潭正门、滑雪场入口设立冠名企业广告牌2面。
(四)平面广告回报
20.冰雪旅游节期间,净月潭门票票封广告加印冠名企业广告,预计数量10万张;
21.冰雪旅游节期间,所有赛事活动预报、赛事表、赛程表、通知单、海报及票封广告均以冠名企业为标题发布;
22.滑雪赛事期间,组委会印制冠名企业小旗10万面,在为期80余天的各项活动、赛事中发放;
23.冰雪旅游节会刊封面标题加印冠名企业字样,封二、封三版权归冠名企业所有;
24.组委会印刷冰雪旅游节节日海报1万张,均体现冠名企业字样。
(五)其他回报
25.冠名企业同时拥有冰雪旅游节5个单项活动的冠名权,由冠名企业指定;
26.冰雪旅游节及滑雪节所有活动中奖杯、奖牌、证书中均体现冠名企业字样。
四、冠名费用
叁佰万元人民币
招商单位:中国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节组委会
地 址:长春市净月潭福祉大路1016号
招商电话:86-431-4532481/4532478
传 真:86-431-4532480
电子邮件:jqc@ccta.gov.cn
联系人:刘家仁、孙博、葛莘
中国长春净月潭冰雪旅游节组委会
二00三年六月十六日